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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危机:养鱼执法不绝,问题食品难休

发布日期:2015/11/5 14:34:36 浏览次数:

作者:朱永华“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4月19日新京报)。报道中援引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的话说:“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笔者以为这位不知名的食品审查员的话是说在了点子上了,这恐怕是从事食品安全审查员的职业感受,看看这许多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的不断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屡禁不止,也是对这位食品安全审查员观点的最好验证。可以设想一下,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其职责就是为了对市场进行监管,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而另一方面,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又不能不考虑,罚款收入的80%是留给自己的,没有罚款必定会影响自己的收入,如果监管部门发现一起严惩不贷,没有人再敢对食品动手脚,没有了质量安全问题,相应也就断了监管部门的财源,为了能保证自己的收入,做到“细水长流”有款可罚,监管部门岂能不“放水养鱼”。其实,这种“养鱼执法”还不仅仅只限于在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督上,其他行业也是如此,不久前央视报道,国家七部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武汉两个劳保用品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央视记者通过暗访发现,前一天还生意兴旺的卖假军服摊位,检查组到后的第二天这些摊位全部关门歇业,而通风报信的正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官员。“养鱼执法”实际上就是执法机关把查处违法当成一种生意来经营,既要管,又不能管的彻底,既要保证不要出大事,又要小事不断的出,这样才能不断的保证监管部门的罚款收入,这也是为什么屡屡出事都是媒体曝光的曝光,而监管部门出动监督查处的是少之又少,甚至绝无仅有。事实上,每一次食品安全出问题后,公众和媒体舆论都在指责监管部门的失职,呼吁政府追究监管部门官员的责任,诚然,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监管部门难辞其咎,但如果这种依罚执法,经营性执法的“机制”不消除,把监管部门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同罚款收入高低挂钩,让监管部门整天想着“创收”,为完成创收任务而监管执法,就不可能避免出现为罚款而“养鱼执法”,有“养鱼执法”的存在,就不可能保证不失控,就不可避免有“漏网之鱼”一朝变成妖魔形成大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现已经成为人们最为担忧的问题,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让老百姓几乎对任何食品都失去了信任,而每一次事件发生后,都有官员因此被处理,被处理也是咎由自取,但是,这种普遍的依靠罚款创收增加收入的经营性执法不消除,不仅后继官员很难保证不重蹈覆侧,其他地方新的食品问题也会接踵而至,其结果只能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方面靠罚款创收来提升政绩,一方面扩大“养殖面”来源源不断保证罚款来源,同时,还会惊醒某些食品监管部门加大对媒体记者及公众监督的“防控”,而实际上,食品安全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相反可能更会无处不在了。